武隆府办发〔2010〕28号
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兑现各乡镇2009年合同外烟叶税分成资金的通知
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有关部门:
根据《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烤烟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武隆府办发〔2009〕4号)文件精神,经县政府研究,决定对2009年合同外烟叶税分成资金予以兑现。
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分成资金的管理,兑现好年初出台的各项生产扶持政策,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烟农的种烟积极性,推动烤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附件:武隆县2009年各乡镇合同外烟叶税分成兑现表
二○一○年二月十日
抄送:县委办,县人大办,县政协办,县法院,县检察院,
县人武部。
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秘书科 u30002010年2月10日印发